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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正规的租赁合同纠纷律师顾问信息推荐 商铺租赁纠纷律师坦白说怎么查是谁
2023-12-21 16:05  浏览:55
6分钟前 白云区正规的租赁合同纠纷律师顾问信息推荐 商铺租赁纠纷律师[广州合拓8d46ad7]内容:

广州租赁合同纠纷中,装修损失评估费一搬多少?

张静律师解答:视房屋的装修程度和面积及评估工作量而定,一般1-3万左右,工程量大的,评估费会高些。如下面这个案件,是KTV的装修评估,因KTV属于豪华装修,评估工作量大,评估费去到了12万。

判z决书节选:

范某向一审法z院申请对涉案房屋首层及二层房屋装修装饰损失进行评估鉴定,一审法z院依法摇珠选定广州市华某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该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作出穗华价估[2019]195号评估结论书及关于《穗华价估[2019]初034号评估结论书》质证意见的函复,评估结论书中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3月12日,其中首层成新率75%,装修现值损失3220485元,二层成新率62.5%,装修现值损失3364181元。范某为此次鉴定支付鉴定费12万元。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借z款合同,z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能索赔遣散费和设备损失吗?

张静律师解答:一般不支持。如下面这个案件,法z院就认为承租z人自己未核实有无房产证,有过错,则遣散费自己承担。另外设备属于可移动物品,可再次利用,设备损失也不支持。

判z决书节选:

一审法z院认为:关于遣散费6万元及购买设施设备损失279600元,因邱租客对租赁合同的无效自身亦存在过错,故遣散费应由其自行承担。因购买的设施设备属于可移动物品,邱租客可搬走再次利用,故邱租客主张杨某赔偿该损失于法无据,法z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z院认为:关于遣散费,鉴于邱租客自身存在过错,且该损失并非必然发生,而设备损失费,因设备属于可移动物品,邱租客可搬走再次利用,故一审对其不予支持并无不当,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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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纠纷中,租金交到什么时候?

张静律师解答:不管是合同无效还是解除,房屋的占有使用费(无效的情况下参照租金标准)都要支付到房屋交接之日止。所以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后,一定要及时交接房屋,不要盲目地以为对方违约就不用支付占有使用费,或不交房屋对方拿自己没办法,否则容易增加自己损失。

判z决书节选:

宋房东于2018年12月18日将涉案房屋交付张租客使用,张租客庭审时确认尚未移交给宋房东,应支付宋房东房屋占有使用费,宋房东主张张租客支付2019年6月1日起至反诉时止即2019年6月28日期间的占有使用费的反诉请求合理合法,法z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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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疫情期间租赁合同到期,被隔离无法搬走违约吗?

张静律师解答:因为被隔离导致无法搬走不构成违约,但仍需支付搬离前的占有使用费。

租客咨询:房屋租赁期已经届满,房东现在通知我不再续约,并要求我7日内搬离,但我现在被隔离在外地,无法清点搬家,我属于违约吗?

律师解答: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z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z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z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z人。疫情期间,若出租z人已经明确表示要求解除合同,但承租z人因为防控措施确实无法搬离,应属于不可抗力,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不搬离的同时,也应参照此前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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