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五项措施筑牢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安全底线取消彩铃
2024-01-19 22:01 浏览:40
3分钟前 针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现状和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筑牢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安全底线,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数据准确,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摸底排查,完善数据库,检查进销货台账,严格货物信息登记、冷库中转防控管理和索票索证查验,充分发挥“蒙冷链”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大数据云计算作用,进一步摸清进口冷链食品基本情况。
二是严格执行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规定,每周报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市场监管执法情况统计表、核酸检测结果及冷链报备情况,每月上报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情况及报表,实现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精准防控,有效降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
三是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管控责任,严格执行市防疫指挥部“四个必要证明”规定,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供应商凭证、口岸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方可上市销售。
四是指导经营者对进口冷链食品按类别分批、分区域有序存放,科学管理,确保人持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上岗、货有核酸检测合格证明通行,并保持经营场所通风,定期实施消杀。
五是督导经营者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专库存放、专区销售规定,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同时,存放到货专区(库)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经疾控部门核酸检测无问题后可销售。
截至8月初,全市现库存进口冷链食品78.42吨。根据不同消费需求,进口冷链食品最短7天左右进一次货,最长6个月左右进一次货,最小到货量0.03吨、最大20吨;1-7月到货总量878.9吨,日均货4.14吨; 1-7月份销售总量800.48吨,日均销售3.78吨。
日期: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