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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钢板弹簧总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品质。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的各类汽车产品所装用的钢板弹簧总成。
技术要求:
1产品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钢板弹簧应在拉仲表面进行预加应力喷丸处理,达到饱和,表面覆盖率不小于90%0
3钢板弹簧总成装配前应在弹簧的摩擦面上涂以石墨润滑脂(片问有垫片的除外)。
4钢板弹簧总成油漆涂层应按产品图样或按Q/FT B039中FTQ6乙的规定执行,但卷耳套(装橡胶衬套的除外)上不得涂漆,该处应采取其他防锈措施。
5材料
(1)钢板弹簧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或GB/T 1222规定的热轧弹簧钢。
(2)钢板弹簧经热处理后,硬度为375 HB ^-444 HB(或40.5 HRC^-47.0 HRC ) o
(3)钢板弹簧的金相组织应按附录A(规范性附录)中图A1一图A8进行评定,符合表1中1^-5级的规定。
(4)钢板弹簧不应有对使用有害的过热或过烧等缺陷,每边总的脱碳层(铁素体十过渡层)深度不得超过表2的规定。
为检验车钩缓冲器弹簧试验机带着或不带着机械式辅助装置(指针、记录仪)试验时的工作状态和摩擦阻力,示值相对误差R和示值重复性相对误差b应采用下述两种方法之一进行测量:
1.常用辅助装置工作的试验机:应连接辅助装置,在所使用的每一量程以递增力进行三组测量。不连接辅助装置,在所使用的比较小量程以递增力补充一组测量。
2.不常用辅助装置工作的试验机:应不连接辅助装置,在所使用的每一量程以递增力进行三组测量。连接辅助装置,在所使用的比较小量程以递增力补充一组测量。
空q弹簧试验前以及试验期间,每隔24h进行一次气密检查,测量其标准高度下的试验压力和比较大外径,测量时应保证空q弹簧温度及状态和前次一致无差异。
当空q弹簧24h的内压降达到0.01MPa或者出现气囊表面帘线外露,即认为空q弹簧已经损坏,停止试验井以此时的累积振功次数作为空q弹簧的台架疲劳寿命次数。
空q弹簧达到规定的振动次数而未损坏时,可停止试验,但要注明此时的24h内压降和外径。
试验可以间断进行,但一个空q弹簧振动300万次的时间不得超过40天。